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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我院2024年“社区党员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

时间: 2024-05-21来源: 经济管理学院

各学生党支部、各位学生党员:

为进一步强化社区党建引领,深化社区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激发学生参与社区建设的热情,推动“一站式”学生社区建设提质增效,按照“党旗飘扬社区工程”实施方案有关要求,根据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关于开展2024年华南农业大学“社区党员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现决定开展我院2024年“社区党员之星”评选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由学院党委副书记任组长,研究生导师及班主任代表、辅导员、学生党员骨干代表为成员的评选工作小组,负责学院评选工作组织实施。

二、评选对象

面向在社区住宿的全体学生党员(含预备党员),共评选学院“社区党员之星”标兵奖1-2名,提名奖若干。学院“社区党员之星”标兵奖获得者将择优推荐至学校参加本年度校“社区党员之星”评选。

三、评选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立志做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新时代好青年。

2.模范作用突出。在学生社区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积极组织、参与社区学生党建工作,在推动社区楼栋临时党支部和临时党小组作用发挥上作出自己的努力。主动参与社区建设,在社区日常管理、维护社区安全与环境卫生、社区发生应急突发事件时维护秩序等工作中起到积极的示范作用。

3.服务意识良好。在社区中乐于奉献,热心服务,积极关心同学、帮助同学,积极参加社区志愿服务,能影响和带动宿舍、楼栋同学共同进步,营造文明互助社区氛围。

4.综合素质优秀。刻苦学习,努力钻研,学习成绩与科研实践优秀,考试无不及格科目。本科生学习成绩在班级排名前列,研究生在学术科研方面表现优秀。

5.纪律作风优良。作风优良、品行端正,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未出现违纪违规行为。

四、评选方式及流程

请有意向评选的学生党员同志于2024年5月24日中午12点前将附件1《2024年华南农业大学“社区党员之星”报名表》电子版发至jgxydj@scau.edu.cn,纸质版交至经济管理学院309办公室李老师处。学院评选按照个人申请、学院初审、现场答辩等程序进行,答辩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

如有疑问,请联系:

李老师:020-85287313

2024年华南农业大学“社区党员之星”报名表.docx

经济管理学院

2024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