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2023级、2024级研究生:
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全面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加强研究生教育和管理,根据《华南农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助学金实施办法》(华农党发〔2022〕53号)、《华南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暂行办法)》(附件1)等文件精神,现将我院开展2023级、2024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2023级、2024级全日制研究生(外国留学生、港澳台学生除外)
二、奖项设置和名额分配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为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和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别设置一、二、三等奖。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分开评选。具体评选名额的分配,以学校公布正式通知文件为准。
三、申请流程及提交材料
(一)个人自评阶段:9月18日-20日下午17:00,逾期不再接受补交材料。
1.按学院细则要求(见附件1)梳理个人奖学金评分情况,填写学业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2),并将电子版交到班长处。
2.准备加分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导师意见评分表(纸质版,见附件7)。
3.同步上传证明材料至小程序系统(见附件3)。
(二)班级评审阶段:9月21日-22日。
1.班长做好材料查验工作,确认原件与复印件相符。
2.班长组织班级评审小组,针对申请表与小程序填写材料(附件2、3)进行评审。
3.评审结果班内公示,班长整合获奖学生汇总表(见附件4)。
(三)年级评审阶段:9月23日-25日,年级评审小组完成评审。
(四)最终确认阶段:待评审结果公示且无异议后,各研究生按要求提交材料。
1.学业奖学金申请表(纸质版,见附件2)交到班长处,且证明材料需本人签名。
2.上交加分材料(除讲座外)的原件或复印件(纸质版)到班长处。
四、提交材料说明
1.学业奖学金评选的成果材料(论文、专利等)应为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间的年度成果材料。
2.申请学生干部加分的,须提交参评学年担任职务工作总结。未提交工作总结或任职期间不作为、表现差评的不加分。
3.申请发表论文加分的,须提供论文发表期刊的原件(由班级负责人现场验证与复印件一致后应立即退还)及期刊封面、目录(能看到自己的论文题目)和论文首页的复印件材料。未被收录或没有出版的稿件,以及参加过本项评优的论文不纳入评选范畴。英文期刊必须要有SCI或者SSCI正式收录证明。发表论文情况需在申请表中详细注明论文名称、作者、刊名、等级、加分。
4.所有研究生在提交纸质版材料时必须提交导师意见评分表,如无导师意见评分表或导师意见评分表上无导师签名,则导师意见分以零分计。
5.有关于科研成果界定的规定参照学校和学院相关规定文件。
五、未尽事宜,以最后通知为准。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研究生辅导员:何老师、顾老师、龚老师
电话:020-85280215
邮箱:guxiaobai@sca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