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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经济管理学院关于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 培优行动的通知

时间: 2025-03-14来源:

各位同学:

为进一步推进我院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培养大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选树一批创新创业典型,经研究,我院决定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培优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经济管理学院在校本科生、研究生及毕业5年内(2019-2024届)毕业生。

二、培育时间

本批项目培育时长为2年。

三、申请条件

(一)申请项目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校院各项规章制度,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

(二)项目具有创新性和落地可行性,能够将创新创业教育实践与产业发展有机结合;

(三)项目能体现学院的学科特色和专业优势,有助于学校“双一流”建设,具有良好的社会价值;

(四)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挑战杯”大赛、大学生新文科实践创新大赛等获奖项目优先考虑。

四、申报类型

(一)乡村振兴类项目:智慧农业、农业科技、农村电商、乡村旅游、农业大数据、休闲农业等。

(二)社会服务类项目:数字经济、金融科技、财经、电子商务、物流、社会工作、教育、环保、医疗、养老等。

(三)科技创新类项目:基于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创新项目。

(四)文化创意类项目:融媒体、影视、动漫、游戏、文创产品开发等。

(五)其他创新类项目:其他具有创新性和社会价值的项目。

五、培育支持

(一)专业辅导。入围项目优先推荐参加各类竞赛,邀请校内外知名专家担任项目导师,提供全程指导和帮助;

(二)场地服务。提供必要的软硬件条件和环境,免费享受工作室场地、办公桌椅、网络等办公基本设施;

(三)成果应用。学院将积极推动与地方政府、企业等合作,为项目团队提供创业指导和支持,助力成果落地与推广。

六、申报流程

(一)自主申报。团队负责人填写《2025年经济管理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培优行动申报表》一式三份(分开装订),于3月21日17:00前将纸质版交至经济管理学院308办公室崔老师处,电子版发送至229194729@qq.com。

(二)材料初审。学院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确保申报项目的完整性和合规性。申请材料须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申请资格并保留追究的权利。

(三)立项评审。组织专家对项目的创新性、可行性、预期成效与价值、基础与条件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

(四)公示立项。对通过评审的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正式立项,启动项目培育工作。

七、监督管理

(一)中期检查。评估项目的实施情况和成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

(二)结题验收。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结题验收,评估项目的完成情况和成果质量。

本通知未尽事宜,由经济管理学院负责解释和说明。                                      经济管理学院

           2025年3月14日

附件1 2025年经济管理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培优行动申报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