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作导师情况介绍
1.个人简介
谭砚文,经济管理学院二级教授,全国百篇优秀博士论文获得者,广东省“珠江学者”特聘教授,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奖励计划”入选者,广东省“南粤优秀教师”,华南农业大学教学名师,国家级一流课程负责人,国家木薯产业技术体系经济岗位专家。曾获广东省哲学社科优秀成果一等奖1项、二等奖2项、教育部哲学社科优秀成果三等奖1项;指导大学生获得全国“挑战杯”竞赛特等奖1项、广东省“挑战杯”竞赛特等奖2项。发表学术论文90余篇,出版专著5部,副主编教材2部。主持国家自然基金国际(地区间)合作重点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后期资助重点项目、广东省人文社科重大攻关项目等国家级与省部级课题40余项。有关咨询报告多次获国家主要领导人、省部级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多项科研成果被国家政府部门采纳。
2.联系方式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483号华南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626房
邮箱:tanyw@scau.edu.cn
电话: 13580394088
二、研究领域
1. 粮食安全;
2. 农业经济理论与政策;
3. 农产品国际贸易
三、博士后合作课题与研究方向
1. 我国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路径研究
2. 我国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供应链韧性增强路径研究
3. 农业结构转型与全球价值链研究
四、申请人资格
博士后申请人原则上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具有博士学位(原则上应是取得博士学位3年内),思想政治鉴定合格,品学兼优,身心健康,具备胜任博士后岗位工作必备的知识、能力和素养,年龄在35周岁以下。
紫荆博士后除满足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有良好的教育背景及学术发展潜力,或前期取得优秀学术成果及富有学术活力。优先考虑毕业于综合排名前400名的高校、ARWU全球学科排名前200名的学科、教育部学科评估B类学科,或前期取得特别优秀学术成果的博士。综合排名参照ARWU、QS、U.S.News、泰晤士报世界大学排名,教育部学科评估参照最新一轮学科评估。我校培养的博士原则上不得申请进入原一级学科流动站做博士后。
紫荆博士后进站条件: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至少发表 1 篇 T2 类和 1 篇 A类论文,或 3 篇 A 类论文,或 6 篇 B 类论文。
博士后进站条件: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至少发表1篇B类或2篇C类学术论文。
(论文级别请参照《华南农业大学学术论文评价方案(试行)》华南农办〔2021〕27 号)
五、福利待遇
全职博士后在站期间按照《华南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博士后流动站管理细则(试行)》(经管院发[2024]7号)执行,主要内容包括:
1.薪酬待遇:紫荆博士后33万元/年(税前,下同),全日制博士后23万元/年,年薪包含国家和广东省配套的博士后生活补贴、学校租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单位和个人)、博士后缴纳的社保费(单位和个人)。年薪的80%为基础薪酬,按月发放;年薪的20%为绩效薪酬,一年期阶段性考核合格者予以发放。聘期内,取得突出业绩的博士后,绩效奖励参照《华南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方案》执行。
2.科研成果奖励:在站期间申获国家基金、发表论文、授权专利等,按照学校科技奖励政策进行分类奖励。
3.职称认定及评审。博士后在聘期内可按照学校有关文件规定申请参加职称认定及评审。学校在职称评审中对博士后适当予以政策倾斜。
4.项目资助:在站期间可根据条件申报各类人才项目、科研项目。
5.国际合作与交流资助:博士后根据科研实际需要,可申请带薪出国(境)访学,或参加国际学术会议等。
6.住房。聘期内学校可为博士后提供周转房(若有房源)或租房补贴。博士后只能在周转房和租房补贴中二选一。选择入住周转房的按照学校教职工周转房有关规定执行,年薪工资不发放租房补贴部分。学校提供租房补贴的标准为每月2500元(税前)。
7.户口迁移及子女入园入学。博士后可根据个人需要将户口转入我校。子女入园入学有关事宜按广东省及学校有关规定办理。
8.师资选留。对于达到学校人才引进条件的出站博士后,编制充足的学院可直接引进,编制紧张的学院按学校人才引进程序优先引进。
六、申请程序与材料提交
华农博士后流动站全职博士后进站及报到指南https://hr.scau.edu.cn/pd/2024/0606/c9925a377359/page.psp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老师
联系电话:020-85283551
Email:xkjs@sca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