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首页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我院2024届优秀本科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 2024-05-08来源: 经济管理学院

各位同学:

根据《华南农业大学优秀本科毕业生评选办法》(华农党发〔2018〕70号)和《关于印发<华南农业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办法>的通知》(华农党发〔2016〕23号),为表彰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和表现突出的毕业生,鼓励在校学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全面发展、立志成才,我院将开展2024届优秀本科毕业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华南农业大学2024届本科毕业生。

二、评选时间

2024年5-6月。

三、评选条件

(一)优秀本科毕业生

根据《华南农业大学优秀本科毕业生评选办法》(华农党发〔2018〕70号)(附件1)评选条件第二条到第七条进行评选。

四、评选程序

(一)个人申请。

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根据各学院安排完成申请流程:

请在“学生工作系统门户”荣誉称号的“优秀毕业生”项目进行申请(国际班毕业生请选择“国际班优秀毕业生”,网址为https://xgxt.scau.edu.cn/#/index),按照表单内容填写,并上传以下相关证明材料:

在校期间综合测评奖学金获奖证明照片、个人成绩单(加盖学生成绩专用公章)照片、体测成绩、毕业论文(设计)成绩页、各类英语成绩照片、其他获奖证明等各项相关材料;并将《华南农业大学2024届优秀本科毕业生申请者突出事迹材料》(见附件3)电子版在5月17日24:00前发送至学院邮箱2169881634@qq.com统一收齐。

(二)学院评审、公示。

辅导员进入“学生工作系统门户”,点击“事务审批”,根据评选办法及申请学生上传的证明材料进行评审。若申请学生提供证明材料不够充分,可点击“回退上一步”,给申请学生补充修改后再次提交(勿点击“不通过”,否则学生无法修改也无法重新申请)。学院将初审通过名单公示3日无异议后报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三)学校评审、公示。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对学院提交材料进行复审,并将符合条件的名单提交学校奖助学工作评审委员会评审,学校奖助学工作评审领导小组审批后进行全校公示。

五、奖励办法

学校授予荣誉称号,并颁发证书。


联系人:魏老师,联系电话:85280215

经济管理学院

2024年5月8日


附件1:关于印发《华南农业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办法》的通知(华农党发(2016)23号).pdf

附件2:中共华南农业大学委员会 华南农业大学关于印发《华南农业大学优秀本科毕业生评选办法》的通知.pdf

附件3:华南农业大学2024届优秀毕业生申请者突出事迹材料(参考模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