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由国立中山大学农学院与私立岭南大学农学院的农业经济教育专业发展而来。1982年成立农业经济系,1992年经农业部批准成立经济贸易学院。2004年5月更名为经济管理学院。
学院秉承“致知明德,经世济国”院训,致力于培养有家国情怀、国际视野、创新思维、实践能力的专业人才。学院现拥有国家重点学科农业经济管理、广东省攀峰重点学科农林经济管理、广东省特色重点学科金融学、国家一流专业农林经济管理和金融学,广东省一流专业会计学、人力资源管理、工商管理和市场营销,校级一流专业经济学。近五年来,学院获得国家自然科学重点项目、国家社科重大、重点项目等国家级重大重点和一般项目60余项,在SSCI、SCI和国内重要学术刊物发表学术论文300多篇,获中央和省市领导批示的研究成果30多项。
在学校入选“双一流”建设高校之际,学院将进一步深化学术理论高度、提高教学质量水准、拓宽应用实践方式,为广大师生打造具有发展潜力、情感认同、硬件支撑的综合性学术研究、创新创业平台。现诚邀海内外优秀博士加盟。
一、招聘对象
具有国家承认学历和职称资格的人员,港澳台学习、国(境)外留学归国人员等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报考岗位所需其他条件,详见附件中的岗位需求表(附件1);
4.符合《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试行)》和本公告规定的港澳籍考生除应符合上述条件外,还应符合《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试行)》第五条规定的条件。
5.年龄条件:
具有博士学位者,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后工作经历者,年龄放宽到38岁;具有副高级职称者,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正高级职称者,年龄在45周岁以下。“高精尖缺”人才年龄适度放宽。
6.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应聘):
(1)因学术不端或师德师风等问题受到处分未满5年的;
(2)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4)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报考(应聘)的情形。
三、报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9月30日至10月15日17:30。
2.报名方式:
将简历等材料投递至经济管理学院邮箱(jjglxy@scau.edu.cn)并抄送至华南农业大学人力资源处邮箱(rcb910@scau.edu.cn),并注明2023年优秀青年博士应聘材料。
除了简历(附有个人照片、出生年月、性别等基本信息)等基本信息外,还应在邮件中根据要求提交以下材料的扫描件:
①学历学位材料。境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交就业推荐表、学习成绩单;暂缓就业毕业生须提交学历和学位证书以及暂缓协议书,享受广东省就业择业期政策的毕业生须提交学历和学位证书以及辞、离职证明;报名时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港澳台地区学习人员或其他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交相关在读证明;其余人员须提交学历和学位证书。
境内普通高校应届博士毕业生,须在2024年1月31日前获得博士学历和学位证书;港澳台地区学习人员或其他境外留学人员,须在2024年1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
岗位条件中如对本科、硕士研究生阶段有专业要求的,还须提交相应学习阶段的学历和学位证书;
②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如学习工作经历证明、课题项目书、职业资格证明、职称证书、论文检索证明等);
③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身份证明;
④有工作单位的,还须提供所在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应聘)证明或辞、离职证明。
以上材料(身份证明除外)均须加盖相关部门公章;提交的佐证附件须确保齐全、清晰、可读,否则视为无效。
3.注意事项
(1)因个人填写信息和上传附件不准确、不真实、不齐全、不完整,造成资格审核不合格的,责任自负。如有材料不实或存在弄虚作假的,取消考生相关资格、已签订协议以及合同,并保留追究个人法律和经济责任的权利。报名时与面试时使用的个人照片应保持一致。
(2)考生不得报考(应聘)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的,可报考(应聘)相近专业的岗位,但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应聘)岗位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考时提供毕业证书(境外学历还须提供教育部认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加盖教务部门公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如果招聘岗位已明确具体研究方向或领域的,考生须符合具体方向或领域方可报考。除专业目录有列出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二)资格审核
报名结束后,由用人单位、对考生进行资格初审和复审,通过资格审核者方能参加面试。
(三)面试
岗位招聘人数与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应聘者人数的比值原则上须达到1:3才可启动面试工作程序。面试包括系初试、学院面试、学校复试。具体安排将另行通知。
1.系初试
由岗位需求所在系组织初试,初试形式包括但不仅限于试讲、学术报告或专业技能测试等。初试采用百分制计分,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
初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按1:4(分数相同者一并进入,不足比例按实际人数)确定学院面试和学校复试人员名单。如初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推荐进入下一环节。
2.学院面试与考核
(1)学院人才学术评议工作小组对应聘者进行面试。应聘者根据学院面试时间要求至少提前20分钟报到,由学院工作人员核实应聘者身份后,组织分岗位抽签,决定面试顺序。面试包括试讲、述职、作学术报告等内容。学院人才学术评议工作小组从教学能力、学术水平、发展潜力、学科(专业)匹配度、聘期工作任务等对应聘者进行综合评分排序,每个岗位原则上按照1:2的比例提出建议推荐名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推荐。面试结束后当场向应聘者公布面试结果。
(2)学院人才学术评议工作小组以《华南农业大学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才工作的意见》(华农党发〔2023〕7号)第三章第三条界定为准,由7-11人组成,评委人数应为奇数。评议的事项与评委本人、亲属、直接指导研究生(博士后)或有利益关联的,该评委应当回避。
(3)学院面试过程要全程录像或录音(要求形成一个完整、无间断的电子文件),且考场严禁无关人员进出,评委及工作人员应关闭通讯工具;面试过程中,评委不得擅自离场,评分时应公平公正。学院自行保存面试录像或录音电子文件以备查。
(4)人力资源处将根据工作实际安排工作人员督导各学院面试工作。
(5)学院党委进行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调查。学院党委应当通过背景调查、面谈交流等途径全面了解掌握应聘者思想政治、师德师风、学术观点、廉洁自律、现实表现、引才安全风险等情况,形成应聘者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调查意见。
(6)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建议及公示。学院党政联席会议根据学院人才学术评议工作小组的建议推荐名单、学院党委形成的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调查意见,每个岗位原则上按照1:2的比例确定建议推荐名单,并在院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相关材料及业绩成果佐证材料等报送人力资源处。
3.学校复试
(1)人力资源处对照招聘条件,复核应聘者的申请材料,提出学校面试人员建议名单,报分管人力资源工作的校领导审批。复核时,根据需要可以组织第三方学术函审。
(2)学校人才学术评议工作小组面试。学校人才学术评议工作小组对列入确定面试人员名单的应聘者进行面试,从学术水平、发展潜力、学科(专业)匹配度等对应聘者进行综合评分排序,对拟推荐录用人员提出建议,并在校内公示3个工作日。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按照相关要求和标准执行。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
五、公示
根据考生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选,名单在华南农业大学人力资源处网页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拟录用人员按规定时间办理报到入职手续,在2024年1月31日前未能报到入职的,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六、岗位聘用和薪酬待遇
录用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实行首聘期,聘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享受国家及广东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七、递补
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录用资格,或在公示期间发现影响录用情况等,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学校可根据用人需求在本岗位面试合格考生中按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
八、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华南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党政办公室:020-85282110
【监督电话】华南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纪检委员:020-85281847
华南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2023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