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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经济管理学院关于2024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阶段”工作的通知

时间: 2023-09-16来源: 经济管理学院

各位同学: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和《华南农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办法》(华南农办〔2023〕38号),为做好我院2024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推荐阶段”的工作,经学院2024年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

学院成立2024年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具体实施本学院的推免工作,其成员如下:

组长: 蔡传钦  罗明忠

成员: 李 鎏  黄 松  王丽萍  蔡 键  张沁岚  郭 萍  陈艳艳  李 琴  

   董 莹  林家宝  陈风波  杨学儒  喻美辞

秘书: 林小燕  宋 萍  陈 洋  魏雨捷

二、推免生推荐要求

按照《华南农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办法》(华南农办〔2023〕38号)第四章要求实施。其中,通过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是指前三年(五年制前四年)体测成绩平均分≥50分。

三、推免生名额分配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华南农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办法》(华南农办〔2023〕38号)和《华南农业大学丁颖创新班管理办法》(华南农办〔2021〕15号),以及学科建设、一流专业建设情况和人数规模,我院2024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名额为40人。 


专业

指标人数

备注

国际经济与贸易

1

 

 

 

根据学科建设及专业水平、一流专业建设情况和各专业应届毕业生人数规模,测算分配各专业推免生名额指标。

 

经济学

2

金融学

5

金融学(CFA班)

3

会计学

3

会计学(ACCA班)

3

人力资源管理

2

市场营销

2

工商管理

2

农林经济管理

5

农林经济管理丁颖班

12

    

四、遴选推荐

(一)推免生的遴选采用综合评价指标体系进行排名。要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引导学生全面发展。不得专门组织遴选推免生的考试(包括笔试、面试等)。

(二)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对满足本学院推荐条件的申请学生进行综合评价。

综合评价具体要求按学院制定的实施细则予以实施。学业平均学分绩点以推免申请报名时教务管理系统成绩为准。

五、工作程序

1. 公布方案。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推免工作的通知,公布推免工作方案;各学院根据学校推免工作方案制定并公布本学院推免工作实施方案。公布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批通过的特殊学术专长学生名单及特殊学术专长。

2. 学生报名。符合推免条件的学生自愿报名,在报名时间内登录教务系统(http://jwxt.scau.edu.cn/)研究生推免模块进行网上报名(提交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批通过的特殊学术专长学生,推免类别选择“已认定特殊学术专长”(审核表导出打印后右上角手写标注“已认定特殊学术专长”);申请研究生支教团的学生,推免类别选择“研究生支教团” (审核表导出打印后右上角手写标注“研究生支教团”)。填写信息确认无误后,进行保存并提交操作,打印《华南农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报名资格审核表》(以下简称“审核表”)申请理由栏签名确认,附相关证明材料交所在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学生需同时完成线上报名和线下材料提交,未按时按规定完成报名申请者视为报名无效。

3. 学院遴选。包括确定候选、综合评价、学院公示、材料提交等环节。(研究生支教团推免遴选工作由学生工作部具体实施)。

(1)确定候选。学院将符合推免资格的申请人按照前三学年(五年制的前四学年)平均学分绩点排序,按照推荐名额1:2的比例拟定入围推免候选人名单;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批通过的特殊学术专长学生(直接获得推免候选人资格)纳入所在专业一并予以公布。

(2)综合评价。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批通过的特殊学术专长学生参加本专业的综合评价。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按照学院推免工作实施方案要求,进行综合评价,审验相关证明材料。确定综合评价成绩,并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同分情况下,以绩点排序,绩点高者优先。按学校下达推免指标的1.2倍确定拟推荐名单(按分配指标确定正式推荐名单,按分配指标的0.2倍确定候补推荐名单,候补名单由学院排出先后排序),同时将有关记录保存备查。

(3)学院公示。学院需公示特殊学术专长学生申请及证明材料、所有推免生综合评价各项成绩、综合排名和拟推荐名单,公示期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推免资格无效。公示期间公示内容不得修改,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另行公示。

(4)材料提交。经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集体审议通过,拟推荐名单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在报名资格审核表学院意见栏中签署学院意见,注明正式推荐或学院候补及推荐名次,附上从教务系统导出的成绩卡(需审核人签名、学院盖章、加盖成绩专用章),并填写《华南农业大学2024年拟推荐免试研究生汇总表》和《XX学院2024年推荐免试研究生综合评价情况统计表》。

4. 学校审定。本科生院汇总复核学院推免材料后,提交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正式推荐名单和学校候补名单。

5. 学校公示。学校将通过审核的名单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7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推免生资格无效。在学院公示结束前因故放弃推免生资格的名额,由本学院候补学生依次递补。学院公示结束后至“推荐阶段”结束(9月28日)前学生因故退出,则由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核定的候补人选补上。

6. 数据上报。通过以上程序选拔的本科生即取得推免生资格。获得推免生资格学生名单由研究生院上报至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最终推荐名单以“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

六、推免时间安排

9月15-16日,学校发推免工作通知、学院公布推免工作方案;

9月16日8:00-17日14:30,学生报名(线上报名线下提交材料均需完成方为报名有效,线下提交必须在9月17日15:00前完成)

9月17-21日,由学院完成遴选、综合评价及公示;

9月21日17:00前,学院报送审核表、成绩卡、汇总表和统计表以及学院收到投诉及处理情况材料;

9月22日,本科生院复核推免学生名单及学院报送材料、撰写上会报告;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审定获得推免资格学生名单;

9月22-28日,学校公示获得推免资格学生名单,并将数据报教育部相关信息平台。

七、管理监督

(一)学院应加强管理,完善监督制度,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把关。涉及推免生工作细则、程序和结果等重要事项都应“集体研究、集体决策”,并以书面或会议形式向本单位党委汇报。学院纪委书记或纪检委员对本学院推免工作实行全程监督。

(二)学生对推免工作有意见、建议或申诉、举报,应先向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反映。学生对学院的处理意见不服,可向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反映,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同时为该项工作申诉受理机构。学校接受申诉与举报邮箱:jwcxjk@scau.edu.cn。

(三)推免工作实行回避制度。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我校推免生遴选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我校推免生遴选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生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校报备声明。

八、其它事项  

(一)留学生、第二学士学位、国际班学生不列入2024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范围。

(二)推免工作尊重并维护学生自主选择志愿的权利。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学生自主联系接收单位,并按要求报名,参加相关单位的复试,未按照国家相关要求履行相应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推免生资格。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学生,学校原则上不予办理出国、就业手续。出现推免生放弃资格情况,酌情等额扣减学生所在学院后续年份推免生指标。

(三)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学生,在毕业前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学校将取消其推免生资格,并通知接收单位。

1. 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者;

2. 违反校规校纪、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被追究法律责任者;

3. 第四学年(五年制的为第五学年)的学业平均学分绩点(GPA)低于3.20(特殊学术专长推免生GPA低于3.0)以及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达不到良好者;

4. 未能按期毕业或取得学士学位者。

(四)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拥有对本办法的最终解释权。

(五)监督电话:020-85281847;投诉邮箱:timlee2001@scau.edu.cn

    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020-85287313


附件:

1.《华南农业大学学生竞赛奖励办法》(华南农办〔2022〕38号)

2.《华南农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办法》(华南农办〔2023〕38号)

3.《华南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细则》

附件1.《华南农业大学学生竞赛奖励办法》(华南农办〔2022〕38号).docx

附件2:《华南农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办法》(华南农办〔2023〕38号).pdf

附件3:《华南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细则》.pdf

经济管理学院

2023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