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院介绍
华南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由国立中山大学农学院与私立岭南大学农学院的农业经济教育专业发展而来。1982年成立农业经济系,1992年经农业部批准成立经济贸易学院。2004年5月更名为经济管理学院。
学院秉承“致知明德,经世济国”院训,致力于培养有家国情怀、国际视野、创新思维、实践能力的专业人才。学院现拥有国家重点学科农业经济管理、广东省攀峰重点学科农林经济管理、广东省特色重点学科金融学、国家一流专业农林经济管理和金融学,广东省一流专业会计学、人力资源管理、工商管理和市场营销,校级一流专业经济学。近五年来,学院获得国家自然科学重点项目、国家社科重大、重点项目等国家级重大重点和一般项目60余项,在SSCI、SCI和国内重要学术刊物发表学术论文300多篇,获中央和省市领导批示的研究成果30多项。
在学校入选“双一流”大学之际,学院将进一步深化学术理论高度、提高教学质量水准、拓宽应用实践方式,为广大师生打造具有发展潜力、情感认同、硬件支撑的综合性学术研究、创新创业平台。现诚邀优秀博士加盟成为我院博士后。
二、流动站所在一级学科
农林经济管理
三、申请人资格
1.遵纪守法,无违纪违规行为;热爱高等教育事业,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年龄在35周岁以下。
2.获得博士学位不超过3年的博士。
3.目前已取得显著科研成果的申请者将予以优先考虑。
4.不得兼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5.我校培养的博士原则上不得申请进入原一级学科流动站做博士后。
四、 福利待遇
博士后在站期间福利待遇按照“下有保底,上不封顶”的原则,分层、多样化支持,主要包括:
1.薪酬待遇:一类博士后30万元/年,二类博士后25万元/年,三类博士后20万元/年,合作导师自定绩效政策。
2.科研成果奖励:在站期间申获国家基金、发表论文、授权专利等,按照学校科技奖励政策进行分类奖励。
3.职称评审:在站期间可申报副高、正高职称。
4.项目资助:在站期间可根据条件申报各类人才项目、科研项目。
5.国际合作与交流资助:博士后根据科研实际需要,可申请带薪出国(境)访学,或参加国际学术会议等。
6.住房保障:提供博士后公寓租住或享受租房补贴。
7.其他福利:学校按规定为博士后购买社保及住房公积金;享受学校公费医疗待遇;子女可报读华南农业大学幼儿园、附属小学。
8.学校鼓励和支持优秀的博士后出站后通过人才引进方式入职我校,考核结果特别优秀的博士后优先。
五、出站留穗留粤后续资助
1.可按照广州市现行相关规定申报“广州市高层次人才”系列相对应人才层次,并享受相应服务保障待遇。
2.期满出站后1年内到广州市属企事业单位全职工作、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聘用协议),或期满出站后1年内在广州市自主创业且符合其他条件的,按相关规定向广州市申请安家费30万元(市财政分两期发放)。
3.在世界排名前200名的高校(不含境内)获得博士学位,可申请“广东省海外博士后人才支持项目”、出站后与我省用人单位签订工作协议或劳动合同,并承诺连续在粤工作3年以上的,可按相关规定向省申请住房补贴40万元,但不重复享受广州市安家费待遇。
六、申请时间及程序
1.申请时间:全年接收受理申请材料
2.申请程序:详见华南农业大学公告https://hr.scau.edu.cn/pd/2021/1122/c9921a296906/page.htm
3.博士后合作导师名单见附件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蔡老师、董老师
联系电话:020-85280216
Email:cj2210801@sca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