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招生录取的必要环节,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华南农业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办法》,结合本学院实际,制定经济管理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细则,具体如下:
一、组织领导
1.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小组由经济管理学院书记、执行院长和国家农业制度与发展研究院院长任组长,分管研究生培养的副院长任副组长,其他成员由学院党政班子成员、学院纪检委员、一级学科带头人、二级学科负责人和工作秘书组成。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学院复试工作的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建立复试专家库并从中抽签确定各复试专家小组成员、组织本单位的复试具体工作、审核复试记录与结果,上报复试成绩和复试材料,并负责解释本学院的复试结果。
2.按招生专业及复试人数组成若干复试小组,学院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每个复试专家小组成员5名(其中研究生导师不少于3名,外语听说能力较强的老师不少于1名),另外配备工作秘书2名,1人负责复试记录和协调安排有关事宜,1人负责候考室和候考考生的管理。同时,学院将加强对每个复试小组复试过程的监督。复试小组成员要严谨求实、办事公正、无亲属报考或无可能影响公正的其它原因。
二、招生计划
经济管理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拟招生专业及招生人数(含调剂需求)如下表所示:
学位类别 | 专业 代码 | 专业名称 | 计划招生人数(含推免生、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单独考生专项计划) | 已招推免生人数 | 是否接受调剂 |
学术型 | 020200 | 应用经济学 | 25 | 15 | 否 |
120200 | 工商管理 | 18 | 8 | 否 | |
120300 | 农林经济管理 | 12 | 6 | 否 | |
金融(专业硕士) | 025100 | 金融 | 30 | 1 | 否 |
会计(专业硕士) | 125300 | 会计 | 44 | 6 | 否 |
农业(全日制专业硕士) | 095137 | 农业管理 | 81 | 0 | 否 |
农业(非全日制专业硕士) | 095138 | 农村发展 | 213 | 0 | 否 |
工商管理(非全日制专业硕士) | 125100 | 工商管理 | 67 | 0 | 否 |
特别说明:1.以上招生指标将根据实际招生情况进行微调。
2.单独考试考生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单独排序录取,以上各专业指标中,含单独考试指标14个,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指标16个(全日制11个,非全日制5个)。
三、复试安排
(一)复试形式:差额复试、面试、笔试
(二)复试资格审查
1.复试资格审查时间和方式
考生按要求在学信网“远程面试系统”上传复试材料,我院对考生提交的复试材料进行审核,审核不通过的考生须重新上传符合要求的材料。考生提交复试材料前需登录学信网“远程面试系统”完成实人认证,并按要求认真阅读系统须知,选择报考学校及专业,确认准考信息,并签署诚信复试承诺书。
考生必须在面试前一天中午12:00前完成上传材料并完成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提交材料(电子版)清单:
①身份证(军人提供军官证)(过期证件无效)。
②学籍学历材料:往届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或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本人学生证(或教育部学籍在线认证报告)。
③本科期间成绩单(应提交加盖公章的原件,往届生如提交复印件则须由档案管理部门盖章)。
④初试准考证、复试通知书。
⑤同等学力考生: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工作两年或两年以上的考生,本科结业考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均视为同等学力考生,除①②③④外,还须提供大学本科教务部门出具的成绩证明或出具本科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证明已进修本科八门以上主干课程,且成绩合格)。
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除①②③④外,还须提供入伍批准书、退役证件。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得参加复试。
⑦单独考试考生:除①②③④外,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推荐信的原件。
⑧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的考生的加分材料。
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得参加复试。
(三)正式复试
时间安排:
第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安排如下。调剂考生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1)全日制考生复试时间
2023年3月29日下午14:30 会计硕士
2023年3月29日下午14:30 金融硕士
2023年3月30日上午9:00 应用经济学、农林经济管理、工商管理
2023年3月31日上午9:00 农业管理领域
(2)非全日制考生复试时间
2023年4月1日上午9:00 农村发展领域第1批考生(具体名单见邮件通知)
2023年4月2日上午9:00 农村发展领域第2批考生(具体名单见邮件通知)
2023年4月3日上午9:00 工商管理专业硕士
(3)复试分组
所有参加复试的会计(专业硕士)、金融(专业硕士)、农业管理领域(专业硕士)、农村发展领域(专业硕士)和工商管理(专业硕士)由我院安排1名操作人员、2名监督员进行电脑随机分组。具体分组见表1.
表1. 复试工作分组
专业名称 | 时间 | 复试分组 | 复试地点 |
金融(专业硕士) | 2023年3月29日下午14:30 | 面试组1、面试组2 | 经管学院507、508 |
会计(专业硕士) | 2023年3月29日下午14:30 | 面试组1、面试组2、面试组3 | 经管学院509、510、511 |
应用经济学 | 2023年3月30日上午9:00 | 面试组1 | 经管学院507 |
农林经济管理 | 2023年3月30日上午9:00 | 面试组2 | 经管学院508 |
工商管理 | 2023年3月30日上午9:00 | 面试组3 | 经管学院509 |
农业管理(全日制) | 2023年3月31日上午9:00 | 面试组1、面试组2、 面试组3、面试组4、面试组5 | 经管学院507、508、509、510、511 |
农村发展(非全日制) 第1批 | 2023年4月1日上午9:00 | 面试组1、面试组2、面试组3、面试组4、面试组5、面试组6、面试组7 | 经管学院507、508、509、510、511、602、310 |
农村发展(非全日制) 第2批 | 2023年4月2日上午9:00 | 面试组8、面试组9、面试组10、面试组11、面试组12、面试组13、面试组14 | 经管学院507、508、509、510、511、602、310 |
工商管理(非全日制) | 2023年4月3日上午10:00 | 面试组1、面试组2、面试组3、面试组4 | 经管学院507、508、509、510 |
注:①会计硕士考生和工商管理硕士考生的笔试安排见“3.复试内容”。
②除农林经济管理和应用经济学考生以外,其他考生将会分为上半场和下半场进行复试,具体分组将随机产生并由工作人员通知考生。
2.复试须知
①考生须提前30分钟进入候考室(经管学院401),进入候考室时需登录学信网“远程面试系统”进行人脸识别,完成人脸识别后把手机交给工作人员保管。
②工作人员在复试前10分钟将考场号及复试顺序号发给每位考生。
③考生请在候考室耐心等待,不得喧哗,不得聊天,不得使用通信设备。
④考生由工作人员按照复试顺序号带到复试考场,个人物品请放在考场外指定位置。
⑤复试结束后,考生拿好手机和个人物品,立即离开考场,不得返回候考室,不得在经管学院院楼逗留。
3.复试内容
除会计专硕和工商管理专业硕士外的其他考生:外语能力测试、专业素质及能力考核、综合素质及能力考核,三部分各100分,占比分别为30%、40%、30%。
会计硕士:外语能力测试和综合素质及能力考核为面试形式,政治科目为开卷笔试形式,专业素质及能力考核(即会计学综合笔试)为闭卷笔试形式。四部分各100分,各占四分之一。
工商管理硕士:外语能力测试、综合素质及能力考核和专业素质及能力考核为面试形式,政治科目笔试为开卷笔试形式。四部分各100分,各占四分之一。
笔试时间和地点:
政治科目:2023年3月30日8:00-9:30;会计硕士考生;地点:经管学院202
会计学综合:2023年3月30日10:00-12:00;会计硕士考生;地点:经管学院202
政治科目:2023年4月3日8:00-9:30;工商管理硕士考生;地点:经管学院603
四、同等学力加试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需加试两门课程。
农业硕士考生加试科目:1、农业经济学,2、管理学原理
农业经济学:2023年4月3日8:00—9:30;
管理学原理:2023年4月3日10:00—11:30;
地点:经管学院511
工商管理硕士考生加试科目:1、企业伦理,2、管理学原理
企业伦理:2023年4月4日8:00—9:30;
管理学原理:2023年4月4日10:00—11:30;
地点:经管学院511
五、成绩使用
除会计专硕和工商管理专业硕士外的其他专业:复试总成绩为100分。外语能力测试、专业素质能力考核和综合素质能力考核为面试形式,占比分别为30%、40%、30%,计算得出考生复试成绩。
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考生:复试总成绩为100分。政治科目笔试成绩与外语能力测试、专业素质能力考核、综合素质能力考核总成绩各按四分之一折算成百分制(100分),得出考生复试成绩。
特别说明: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予录取。
2.综合成绩
由考生初试总成绩和复试成绩计算得出综合成绩。计算方法为:
初试科目为四门科目的考生:综合成绩=(初试总成绩/5)×50%+复试成绩×50%;
初试科目为两门科目的考生(会计硕士考生、工商管理硕士考生):综合成绩=(初试总成绩/3)×50%+复试成绩×50%。
六、录取原则
(一)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低于60分为不及格)。
(二)各学院招生专业按照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类分开排序,按照考生(单独考试考生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除外)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分别确定拟录取名单。若综合成绩相同,按照初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三)根据复试批次,分批次排名及拟录取。
(四)单独考试考生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单独排序录取。
(五)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六)拟录取考生名单确定后,由学院组织拟录取考生和导师进行师生互选。
(七)录取考生须服从学院和导师的培养安排。
七、监督与复议
1、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复试专家小组对各组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全院的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
2、实行监督制度。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要对本院考生的复试、录取工作进行监督,当考生对复试提出书面质疑和申诉时,学院复试专家小组要提供书面说明,负责向考生进行解释或提出解决办法。
3、实行复议制度。要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受理投诉和申诉应在15日内做出回复。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复试专家小组进行复议。
监督与复议联系电话:020-85280215,联系人:李鎏
八、其他事项
按《华南农业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办法》执行。
九、温馨提示
复试场次将通过邮件方式发送给各位考生,请依时到华南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现场参加复试,如有疑问请提前与学院联系。
招生咨询电话:020-85287357,联系人:陈旺南
电子信箱:37801177@qq.com
华南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2023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