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第九届华南农业大学“华农之星”评选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经研究决定开展经济管理学院第九届“经管之星”评选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组织
学院成立由学院党委副书记任组长,辅导员、班主任代表和学生干部代表为成员的评选工作小组,负责学院评选工作组织实施。
二、奖项设置
根据学校通知精神,学院拟设立“经管之星”、“经管之星提名奖”两项奖项。其中,“经管之星”本科生、研究生标兵奖各1名,并推荐至学校参评“华农之星”;“经管之星提名奖”若干名。
三、评选对象
1.本科生:我院全日制在读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
2.研究生:我院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其中硕士研究生为2020级至2022级,博士研究生为2019级至2022级。
四、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定理想信念,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道德品质优良;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纪违规记录;
3.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学习、刻苦钻研,考试无不及格科目。
(二)具体条件
1.本科生条件
(1)学习成绩优异、综合能力突出,在思想引领、创新创业、文体竞赛、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校园文化、学生工作等方面表现突出,起到积极的示范带头作用。
要求至少符合下述五项条件中的两项:
a.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异,总平均绩点达到4.0以上,曾获国家奖学金。
b.具有组织领导才能,在院级及以上学生组织中,曾担任部长级及以上职务,曾参与策划积极组织各种活动,且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等荣誉称号。
c.爱国爱校,品德高尚,乐于助人,见义勇为,热心服务学校与社会,曾获得校级及以上表彰。
d.具有创新能力,富有探索精神,曾以第一作者,在二级及以上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或被国际重要检索收录的学术论文,或学术科研成果受到省级及以上表彰奖励,或获得国家科技发明专利,或于重要学科竞赛中获得国家级学科竞赛三等奖及以上(一等奖排序前5名;二等奖排序前4名;三等奖排序前3名)或省部级竞赛一等奖及以上(排序前2名)。
(注:国家级学科竞赛范围只限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等国际性机构举办的、在国际上有较大影响的常设性学科竞赛,参赛国家(地区)超过10个(含)或分属三大洲以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竞赛。省部级学科竞赛范围只限于:在国际上有一定影响的区域性、常设性学科竞赛,参赛国家(地区)在5个以上(含)的国际区域性学科竞赛;由教育部等国家部委主办的常设性学科竞赛;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广东省赛;“挑战杯”广东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创青春”广东大学生创业竞赛。)
e.在体育、文艺、演讲、辩论、商业、外语等各类大型竞赛中,获得过省级及以上奖励。
(2)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达到学校评奖评优基本要求。
2.研究生条件
综合素质优异、科研成果突出,在思想引领、学术科研、科技推广、乡村振兴、志愿服务、公益活动等方面表现优秀,起到积极的示范带头作用。
(1)综合素质优异。在校期间曾获国家奖学金或校级一等奖学金,在院级及以上学生组织担任主要学生干部,在道德表现、科研学习、服务三农、创新发展等各方面有卓越表现,能够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2)科研成果突出。至少符合下述四项条件中的一项:
a.研究生以第一作者身份(署名:华南农业大学)发表高水平论文2篇以上;
b.获得发明专利授权(排序第一);
c.获得其他突出性科研成果;
d.获得由教育厅等省级以上行政部门、教育厅有关教学指导委员会等主办的常设性大学生学科竞赛二等以上奖项(团队比赛中,团队需署名华南农业大学,个人排名第一)。
五、评选方式及流程
分校院两级评选,学院参照学校评选条件和要求,制定学院评选办法,开展院级评选。
(1)学院评选办法
学院评选由材料初审和现场答辩会两部分组成。按照成绩排名,设1名标兵奖和若干名提名奖。学生填写并提交附件及个人清晰生活照2张。
现场答辩:个人奖项评选的候选人结合PPT进行限时演讲(答辩PPT必须包含以下两个方面:一是针对申评奖项的个人突出事迹成果汇报,二是个人学习、科研、生活等方面的经验分享)。随后进入提问环节,由评委、现场观众或在场其他候选人发问。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学校评选方式及流程
学校评选由现场答辩会(95%)和网络投票(占5%)两部分组成。综合排名前10的候选人获得标兵奖,其余获得提名奖。
按照学院评选及推荐、易班投票、现场答辩、结果公示、奖励表彰五个程序进行。
六、评选时间安排
1.材料上交时间:2023年3月11日12:00前
2.学院初审材料环节:3月11日—3月12日
3.学院评审答辩时间:暂定3月13日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评选程序与材料准备
(一)奖项申请
符合条件的学生个人,请准备申请材料
1.电子版材料于3月11日12:00 前发送至jgxsqyb2020@163.com;
2.纸质版材料于3月11日12:00前交至学生会学生权益部巫舒睿同学处(院楼310,联系电话18125521687)。
(二)评审材料(纸质版材料、电子版材料)要求如下:
(1)纸质版《华南农业大学第九届“华农之星”学生申请表》(附件1,A4纸双面打印);
(2)纸质版先进事迹材料(附件2,A4纸双面打印);
(3)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排序与申请表所列顺序一致);
(4)电子版申请表、先进事迹材料、个人近期生活照(2张,JPG格式原图片)。
八、总结表彰
1.学院将于本学期进行表彰获奖个人和集体。
2.评审结束后,学院将标兵奖、提名奖个人的先进事迹通过微信平台推送、汇编成册等线上线下形式进行宣传,发挥引领示范作用。
若对本届“经管之星”评选存在疑问,可与负责评选具体事宜的辅导员联系。
联系人:魏老师;
联系方式:020-85280215;
联系地址:经济管理学院院楼308室
附件1:华南农业大学第九届 “华农之星”学生申请表.docx
经济管理学院
2023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