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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通知公告

关于选拔硕士研究生前往瑞典农业科学大学或美国路易斯安那州立大学进行访问学习的通知

时间: 2020-10-19来源:


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为更好地聚焦和服务国家乡村振兴战略,培养国家急需、薄弱领域的农业农村应用型人才,,根据《华南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关于国家留学基金委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专项管理办法》的文件精神,我院拟选拔2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前往瑞典农业科学大学或美国路易斯安那州立大学进行访问学习,现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学籍在校的我院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

二、申请基本条件

(一)申请者应为我院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

(二)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申请时年龄不超过26周岁(199411日以后出生)。

(三)申请者应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爱国爱校,道德品质优良;基础理论扎实,学习成绩优良,有较强的独立研究能力和工作主动性,或前期有较突出的科研成果;申请时已完成学位论文开题工作和前期研究工作。

(四)具有良好的外语水平,能用外语进行学术交流。英语成绩应达到雅思6.5分(或托福95分)以上,或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培训部参加英语高级班培训并获得结业证书,或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并达到合格标准,或近十年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一学年(8-12个月)以上。

(五)申请人已取得瑞典农业科学大学或美国路易斯安那州立大学出具的正式邀请函;国内导师和外方导师同意申请人在国外开展的以我院科研工作为主的研究所发表的成果应以华南农业大学为署名单位。

三、申请流程

(一)材料提交

申请人应于20201029日前提交以下材料(电子版扫描成PDF格式)至学院309办公室綦林老师处:

1.《国家留学基金委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专项申请表》(请有意申请者前往学院309办公室领取)

2. 发表的论文等科研成果;

3. 国外大学正式邀请函;

4. 国内外导师共同制定的研修计划;

5. 外语水平证明;

6. 研究生需提供导师以及另外两位正高级职称专家的推荐意见;

7. 意向性就业协议。

(二)评审与公示

评审由华南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具体组织实施。学院组织评审专家进行评审,将评审结果报告研究生院和人力资源处审批。

经济管理学院组织遴选并公示7个工作日,被推荐人员经公示后提交至国家留学基金委。获推荐人员登录国家留学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于115日前将申请材料纸质版交至人力资源处和研究生院备案。

三、相关说明

(一)本项目在实施期限内每人限申报一次,不可与其他校内外研究生出国资助和培养项目(华南农业大学博士生创新人才(国内培养)培植计划项目、华南农业大学博士生国(境)外联合培养项目、广州市菁英计划项目等)同时兼得。

(二)立项受资助者所有与获得资助有关的论文、研究项目或科研成果在成文、发表、公开时,应注明或说明“本研究/成果/论文得到国家留学基金委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专项资助”。

(三)立项受资助者不得擅自变更访学身份和国外科研内容。

(四)立项受资助者须在国家留学基金委的规定时间内出行。

(五)受资助者应于回国15日内向研究生院提交详实的总结材料,包括出入境记录、科研成果与学术活动材料、多张个人学习交流照片、访学高校或实验室出具的实验或听课纪录(须外方导师签名)及学习总结等。受资助者在回国之后一年内须按照学院相关要求进行考核评估。

未尽事宜请至经管学院309办公室咨询。

 

华南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20201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