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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管理学院关于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阶段”工作的通知

时间: 2020-09-22来源:

为做好推荐2021年我院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推荐阶段”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

学院成立2021年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推免生的领导、组织和协调工作,其成员如下:

组 长:蔡传钦 

成 员:谭 莹 王丽萍 黄 松 杨学儒 陈艳艳 陈有华 陈风波 汪凤桂 喻美辞 李 琴 刘仁和 张光辉 李 鎏

秘 书:谢庆彪 宋萍

二、推免生基本条件

(一)经学院初审为每年研究生招生报名阶段开始时已进入本科最后一学年学习的学生;

(二)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三)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专业研究能力,学习刻苦、勤奋、成绩优秀,富有上进心和团结合作精神;

(四)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等其他违纪行为;

(五)前三学年(五年制的前四学年)学业平均绩点在3.20以上(含3.20),且排名位列本专业前50%内(特色教学班除外);(因经管学院部分考试成绩未出,经学院讨论学业绩点计算为925日中午12点前同一门课程已全部经录入系统的成绩。)

(六)无重修记录(修读辅修专业及双学士学位除外);

(七)非英语专业推免生的全国大学英语四级统考成绩不低于425分;

(八)推免生除具备上述条件外,应参加学院的综合排名,综合排名成绩由学业成绩(占70%)和综合答辩成绩(含思想品德、学业能力、科研潜力等,占30%334)组成,即综合排名成绩=学业成绩×70%+答辩成绩×30%,学业成绩排名统一采用我校学分绩点计算方法,答辩成绩的组成及各项内容的比例由学院制定实施细则时确定。

三、推免生名额分配

根据《华南农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办法》(华南农办〔201876号)和《华南农业大学丁颖创新班管理办法》(华南农办〔201776号)及学校重点学科建设、一流专业建设情况,我院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名额为31人,其中普通班22人,农林经济管理丁颖班8人,农林经济管理一流学科1人。另外,按照学校下达推免生名额的20%确定候补人选,将在公示名单中注明。

专业

指标人数

备注

国际经济与贸易

1

 

经济学

1

 

金融学

6

 

金融学(CFA班)

1

 

会计学

4

 

人力资源管理

3

 

市场营销

3

 

会计学(ACCA班)

2

 

农林经济管理

2

国家一流专业增加1个指标

农林经济管理丁颖班

8

按照30%比例

四、推免生遴选推荐

 1.推免工作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921日-108日)为推荐阶段,第二阶段(1012日-1025日)为接收阶段,第三阶段为录取信息备案公开阶段。推荐与接收分离,推荐阶段结束后,才能开始接收阶段。推荐阶段招生单位不得与考生签订接收录取协议,接收阶段不得开展推荐等工作。推荐名额不分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不设置留校限额或名额。学生自主选择报考硕士学位类型和学校。

 2.符合推荐条件的2021届应届本科毕业生自愿申请,在报名时间内到教务系统(http://jwxt.scau.edu.cn/)研究生推免模块进行网上报名(提交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同时填写《华南农业大学推荐2021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报名资格审核表》(附件),附相关证明材料交所在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

    3.学院应根据《华南农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办法》(华南农办〔201876号),成立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制定本学院推免生工作实施细则,并与推荐名额一起在学院公示。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对本学院报名的学生进行遴选。按综合成绩总分排序(其中学生全学程学业平均成绩占70%,学院答辩成绩占30%),择优录取推荐,并在学院内公示4天。学院在报名资格审核表学院意见栏中签署学院意见和推荐名次,汇总后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4.学院答辩成绩产生过程中的各项原始材料及答辩过程要全程录音录像备查。

五、“推荐阶段”时间安排

时间

流程

923日-92423:59

自行登录教务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923日-92418:00

纸质报名表及相关证明材料交至经济管理学院309,联系人:谢庆彪;联系电话:13580303115

924(周四)1230

召开2021年推免动员及经管学院硕士专业介绍会议,地点:经济管理学院202

926(周六)830-1200

综合测评答辩(具体方案后续通知)

929

学院上报推免名单

929日-102

学院公示拟推荐名单

1038

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推免生资格,公示获得推荐资格的学生名单,并将数据报教育部相关信息平台

1012日起

推免生报名、确认复试,进入“接收阶段”

六、其它事项

(一)按上级文件要求,遴选过程中,严格审核认定学生的特殊学术专长;推免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报名参加本单位推免招生的应主动申请回避,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校报备声明;不得将报考本校作为遴选推免生的限制条件,充分保障学生自主报考;充分保障学生申诉渠道畅通。

    (二)推荐研究生工作涉及到学生的切身利益,政策性强,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做好宣传动员和遴选推荐,严格按照各时间节点完成工作。

    (三)经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的推免生名单在校园网公示6天,并将数据上报到“推免服务系统”。推免生可在“推免服务系统”填写报考志愿,接收并确认招生单位的复试及待录取通知,进入“接收阶段”的流程。具体“接收阶段”的工作安排详见学校研究生院招生办的通知,或在“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中查询各接收单位的信息。

    (四)推荐为免试研究生的学生(在被相关学校录取后),须签写《华南农业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承诺书》,不得中途放弃推免生资格,不得再申请出国留学、参加就业派遣等,否则自负违约责任。不参与接收阶段的录取而浪费的名额将在下一年学生所属学院的推免名额中“核减”。

(五)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学生,若受到党、团、行政处分,课程修读或毕业设计(论文)不及格导致不能按期毕业者,取消推免生资格。

(六)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拥有对本办法的最终解释权。

(七)监督电话:85287313;投诉邮箱:yzxxcem@scau.edu.cn

 

 华南农业大学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报名资格审核表.doc

                                                    经济管理学院

 2020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