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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通知公告

关于评选2020年研究生新生国家奖学金的通知

时间: 2020-09-08来源:


2020级研究生:

根据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转发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粤教助函〔201427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研究生国家奖助学金工作的通知》和《华南农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办法》(华农党发〔201420号)(附件4)精神,现将开展我校2020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我校2020级已注册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

(二)奖金金额:

硕士新生国奖:20000/人;博士新生国奖:30000/人。

(三)申请条件

1.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2)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参评研究生新生国家奖学金:

①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未完成注册手续。

②经查实在入学考试中隐瞒事实或有虚假内容。

③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校纪校规的行为。

④其他有损学校声誉的行为。

2.具体条件

1)硕士研究生新生

本科阶段获得校级一等奖学金或国家级奖学金,且满足以下一项:

①普通招考生入学考试初试成绩总分在本学科门类(理工农经管法)排名前3%

②推荐免试生本科阶段平均学分绩点在硕士一级学科排名第一(含并列第一)。

取得较好学术成果或应用成果者优先(含在正式学术期刊发表论文、省级以上学科竞赛取得突出成绩、授权发明专利等)。

2)博士研究生新生

以第一作者取得以下科研成果中的一项:

①在SCI收录的正式期刊发表论文1篇(以提供图书馆出具的SCI收录证明为准);

②在EI收录的正式期刊发表论文2篇(以提供图书馆出具的SCI收录证明为准);

③人文社会科学类在一级中文学术刊物发表论文1篇,或在中文核心学术刊物、CSSCI期刊发表论文2篇。

如已获得硕士国家奖学金的申请者,当时已申报过的科研成果不得在本次评选工作中再次申报。

 

(四)申请方式

请符合申请条件的研究生自921日起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申报,具体申报指南见附件1《学生端:博士(硕士)新生国家奖学金系统使用操作指南》;并于2020921日下午17:00前将申请纸质版材料(包括相关证明材料:本科成绩单、科研成果、竞赛成绩等,所提交的纸质证明材料要与系统填写的材料做到一一对应),提交至经济管理学院院楼309办公室綦林老师处。逾期不予受理。系统填写不完备、系统填写材料与纸质版材料不符合者,以及系统未提交者均不予受理。提交材料包括: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该表由研究生登录研究生系统填写完整信息后导出(具体操作指南见附件23),并由导师在纸质版审批表上签字后上交学院(导师不需要在系统中进行审核)。

2、①有平均学分绩点的成绩单(硕士生新生提供本科阶段成绩单、博士生新生提供硕士生阶段成绩单);

②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复印件;

③若有SCIEI收录的论文,要出具图书馆开具的最新影响因子和大类分区的收录证明,并附上论文封面和论文全文;

④授权发明专利;

⑤获奖证书等,各种证明材料要加盖各单位证明公章的复印件)。

 (五)特别说明

1.根据《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教财〔20141号)文件精神,外国留学生不具备申请资格;超出学制期限基本修业年限的研究生(即延期毕业的研究生),原则上不再具备参评资格。

2.2020级硕博连读生,按2020级博士生身份参评。

3.学院进行科研成果审核时,应充分考虑科研成果的具体情况,参考《华南农业大学研究生发表论文奖励实施办法》(华南农办〔2016102号)(附件3)中有关科研成果的界定。

4.学院须对2020级研究生新生的申报材料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核,确保材料真实性,并给出具体的推荐意见,由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组织评选。

(六)投诉及违纪处理

1.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结果应及时向学生公布,有异议的学生,在学院公示阶段,可向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反映;在学校公示阶段,可向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反映。

2.在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报过程中,若研究生本人有违反学术纪律或弄虚作假的行为,取消该生参评年度国家奖学金及其他奖学金的申请资格,已发放奖金的,全部追回,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綦林老师 :  15013149522/649522

(八)未尽事宜,以最后通知为准。

 

经济管理学院

   2020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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