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2018级、2019级研究生:
根据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转发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粤教助函〔2014〕27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研究生国家奖助学金工作的通知》和《华南农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办法》(华农党发〔2014〕20号)精神,以及《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办法(试行)》(见附件7),我院可推荐1名在读非定向博士生、4名在读非定向硕士生参评2020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现将我院开展2020年研究生老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交材料
请符合申请条件的研究生即日起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申报,具体申报指南见附件6《学生端:老生国家奖学金学生系统操作说明》;并于2020年9月17日下午17:00前将申请奖学金的以下纸质版材料(所提交的纸质证明材料要与系统填写的材料做到一一对应),提交至院楼309办公室綦林老师处。逾期不予受理。系统填写不完备、系统填写材料与纸质版材料不符合者,以及系统未提交者均不予受理。提交材料包括: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该表由研究生登录研究生系统填写完整信息后导出(具体操作指南见附件6、填写范例见附件2),并由导师在纸质版审批表上签字后上交学院(导师不需要在系统中进行审核)。
2. 系列证明材料:
(1)发表论文的期刊原件及封面、目录和正文复印件;
(2)学术会议宣读论文需提供论文、会议正式邀请函、会议秩序册原件及其复印件;
(3)著作需提供样书一部;
(4)奖励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学术讲座公示复印件等。
二、特别说明:
1.根据《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教财〔2014〕1号)文件精神,外国留学生不具备申请资格;超出学制期限基本修业年限的研究生(即延期毕业的研究生),原则上不再具备参评资格。
2.2020级硕博连读生,按2020级博士生身份参评新生国家奖学金,不再参与老生国家奖学金的评选。
3. 各学院进行科研成果审核时,应充分考虑科研成果的具体情况,参考《华南农业大学研究生发表论文奖励实施办法》(华南农办〔2016〕102号)(附件4)中有关科研成果的界定。
4. 根据学校相关文件精神,在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报过程中,研究生本人若有违反学术纪律或弄虚作假的行为,取消该生参评年度国家奖学金及其他奖学金的申请资格,已发放奖金的,全部追回,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5.根据《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办法(试行)》第八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采取成果累计制,科研成果可累积参评。在校期间未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申请者,其科研成果有效期按入学时间起算;已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申请者,其科研成果的有效期按上年度评奖成果计算的截止时间起算。思想品德表现、社会实践评分只限于参评年度内”,在读期间已用于评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任何成果材料不得再次使用。经查实在评选过程中存在隐瞒事实或有虚假内容的一律取消当年所有评优资格!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研究生辅导员 綦林老师 15013149522/649522
四、未尽事宜,以最后通知为准。
经济管理学院 2020年9月8日
附件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及填写要求
附件2: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注意事项(范例).doc
附件3:关于印发《华南农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办法》的通知
附件4:发文版本:关于印发《华南农业大学研究生发表论文奖励实施办法》的通知
附件5:关于印发《华南农业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办法》的通知
附件6:学生端:老生国家奖学金系统使用操作说明
附件7: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办法(试行)
附件8:2017年版北大《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
附件9:CSSCI来源期刊(2019-2020)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