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研究生:
为鼓励研究生在农林经济管理领域进行创造性研究,推动学院农林经济管理专业学科建设,根据《经济管理学院农林经济管理研究生奖助学金实施办法(试行)》,现将2019年农林经济管理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与奖励标准
1.农林经济管理研究生奖学金:主要用于奖励在校期间学生科研成绩突出的学生。
奖励标准为:一等奖学金博士生1人,每人10000元;硕士生2人,每人5000元。
二等奖学金博士生2人,每人5000元,硕士生3人,每人2500元。
2.农林经济管理研究生励志奖学金:主要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奖助标准为:博士生3人,每人每年4000元;硕士生9人,每人每年2000元。
3.农林经济管理研究生助学金:主要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资助标准为:博士生为800元/人,硕士生为500元/人。
二、评审范围
农林经济管理博士点、农林经济管理硕士点、农业硕士专业学位的全日制研究生。开题未通过的、预答辩未通过的、延期毕业的以及在职的全日制研究生不参加评审。
三、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学校及学院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维护学校和学院荣誉;
4. 学习成绩优良,所修课程单科成绩均在70.0分及以上(适用于参评年度内有课程学习的研究生);
5. 积极参与学院学术报告、学术讲坛等学术活动,评审年度参与次数不少于10场次。
6.除满足第1-5项条件外,申请农林经济管理研究生奖学金者,博士生必须在北大核心期刊至少公开发表2篇或CSSCI收录期刊上至少公开发表1篇经济管理类学术论文,硕士生至少公开发表1篇经济管理类学术论文;申请农林经济管理研究生励志奖学金者,博士生必须在北大核心期刊或CSSCI收录期刊上至少公开发表1篇,硕士生在正式期刊上至少公开发表1篇经济管理类学术论文。发表论文的第一署名单位必须为华南农业大学,申请人为第一作者(含独立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申请人为第二作者。论文以出刊为准,录用通知书不作凭证使用。
研究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评:
1.在学期间,存在违反学术道德规范或存在学术不端行为者;
2.在学期间,有违法或受到学校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者;
3.参评年度,受到学院、学校通报批评或警告、严重警告纪律处分者;
4.参评年度,有课程考试成绩不及格者;
5.参评年度,休学半年以上者;
6. 申报评审时间内,未按时办理注册手续者;
7. 违反相关规定,参加宗教活动或罢课、游行示威等活动者;
8. 违反计划生育规定者。
四、评审方式
1.农林经济管理奖学金、励志奖学金采取评选制,具备申请条件的研究生,根据农林经济管理专业研究生人数比例,按照经济管理学院农林经济管理研究生奖学金评选计分细则(详见《经济管理学院农林经济管理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办法(试行)》),累计量化,择优评出奖学金获得者。
2.农林经济管理研究生助学金采取审核制,只要符合基本申请条件、家庭经济困难者,经学院审核通过即可获得资助。
五、申请方式
申请者在2019年12月10日(周二)上午12:00前将书面申请表及相关评审材料提交至经管学院309办公室綦林老师处。逾期不受理。提交材料如下:
(1)(纸质)申请表(附件1)。
(2)发表论文的期刊原件及封面、目录和正文复印件;学术会议宣读论文需提供论文、会议正式邀请函、会议秩序册等;著作需提供样书一部;奖励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讲座签到公示表。所有原件仅用于核实材料真实性,核实后返还本人。参评成果材料(论文、专利、课题、奖励等)的时间界定:应为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的成果。研究生未入学时期获得成果不作计算。
(3)经管学院2019年农林经济管理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汇总表(见附件2,只需提交电子版,电子版发送至:121107906@qq.com。)
六、具体评审细则请阅《经济管理学院农林经济管理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办法(试行)》(见附件3)。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研究生辅导员綦林老师:020-85287313
八、未尽事宜,以学院最后通知为准。
经济管理学院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三日
附件1:华南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农林经济管理研究生奖助学金申请表.doc
附件2:华南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农林经济管理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信息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