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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级档案派遣须知

时间: 2019-05-07来源:

关于档案那些事儿

一、什么是“接收函”

毕业生落实就业单位后,必须由就业单位所属省或市人事主管部门在就业协议书“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意见”一栏盖章,或具有省或市人事主管部门盖章的接收函方可列入就业计划(回生源地就业的毕业生可以不用上交接收函)。

这里所指的“接收函”可以是具有人事权的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在就业协议书上直接盖章,也可以是有人事权的单位主管部门在协议书上直接盖章。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需在5月27日前把接收函上交所在学院,否则,其就业方案仍按“回生源地”的方案办理。若无法按期出示接收函或者盖章的毕业生,可申请办理暂缓就业。

 

二、什么是“档案”

毕业生档案是学生毕业前家庭情况、学习成绩、政治思想表现、身体状况等情况的文字记载材料。毕业生的人事档案是用人单位选拔、聘用毕业生的重要依据。用人单位往往根据毕业生人事档案中反映的德、能、才以及专业特长,将其安排到适当的工作岗位上。因此,学生毕业后,其档案能否准确、及时、安全地到达用人单位是非常重要的。

 

三、毕业生“档案”的作用

1、确定本人身份、家庭出身、社会关系、学习经历、工作过程等历史资料;

2、评定职称、出国、升学、生育等手续办理的凭据;

3、毕业生的档案转移,是毕业生办理就业手续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毕业生应予以重视。

 

四、哪些毕业生需要办理人事代理

1、到民营、三资等非国营单位就业,但又想把档案户口放到广州、深圳的毕业生;

2、部分国有单位以人才租赁的形式录用但又想把档案户口放到广州、深圳的毕业生;

3、未落实接收单位,又想把档案户口留在广州的学生。

【利】

1)可以解决落户广州市;

2)可以计算工龄,评职称;

3)办理护照、出国政审证等证件与其它证明;

4)可以代办社会保险。

【弊】

人事代理收取一定的费用价格(目前约是1500元);办理了人事代理,就算已就业,一年以后更换就业单位,只能以调动的形式办理,不能以应届生的方式办理。

 

五、毕业生档案的交寄方式和去向

1、档案的交寄方式

毕业生派遣后,其档案由学校根据毕业生的就业方案进行交寄。本科毕业生的档案由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统一办理交寄手续,毕业研究生的档案由研究生工作部统一办理交寄手续。

 

2、档案去向

1)已有就业单位,且就业单位接收毕业生人事关系的,统一投寄到毕业生工作单位所归属的人事档案管理部门;

2)升学的毕业生按升读学校档案管理部门地址投递档案;

3)回生源地的毕业生档案转回生源地就业主管部门或人才交流中心;

4)办理调整改派的毕业生,改派成功后,由毕业生本人联系新接档单位向原接档单位发出调档函,调走个人档案。

 

六、关于调整改派

调整改派是指在就业方案编制完成后,需要调整就业方案的毕业生,毕业生在毕业两年内,可以进行改派。

申请流程:上交有关材料(原报到证、原报到证抬头单位同意改派证明(或解约函)、新接收函、改派申请表),由学院填写意见,交由学校审核后报省就业指导中心申请新报到证。

 

、毕业生的档案及户口是否可以分开

一般情况相爱毕业生的档案及户口不能分开。但以下特殊情况可以分开:

1、毕业生在非生源地落实工作,又不愿把户口迁往单位所在地,经用人单位和生源地户口管理部门同意,其户口可以迁回生源地。

2、毕业生希望将户口挂靠在非生源地的亲戚朋友家中的,必须得到接收单位(或人才市场)和挂靠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两者同意后,方可迁到亲戚朋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