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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经济管理学院“自强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

时间: 2023-11-15来源:

各年级、各位同学: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中华民族的自强精神,大力弘扬踔厉奋发、勇毅前行的宝贵精神和优秀品质,在我院学生中树立励志成才的优秀榜样,营造奋发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经研究,现决定开展2023年经济管理学院“自强之星”评选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设立经济管理学院“自强之星”一名,获奖者将推荐参加华南农业大学“自强之星”评选; 设立经济管理学院“自强之星提名”若干名。

二、评选对象

我院全日制在读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本科学生。

三、评选条件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定理想信念,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道德品质优良;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纪违规记录;

3.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学习、刻苦钻研,考试无不及格科目;

4.积极进取,自强不息、志存高远,勇于克服生活、学业等方面的困难,有突出的自强事迹和模范示范作用。

四、评选方式及流程

评选分校院两级进行。按照学院评选及推荐、现场答辩、公示及表彰三个程序进行。

1.学院评选及推荐(11月18日-25日)。学院开展院级“自强之星”评选,在评选基础上推荐1名候选人参加学校评选。

2.现场答辩(12月5日前)。学工部(研工部)组织开展评审答辩会,进行评选。现场答辩会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3.公示及表彰。根据现场答辩汇总成绩排名,拟定获奖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进行奖励、表彰。

五、材料报送

    请有意向评选的同学于11月20日上午9:00前将纸质版《华南农业大学“自强之星”学生申请表》(附件1),《个人事迹材料》(附件2)交至经济管理学院308办公室魏老师处;电子版材料(附件1-2,2张个人近期生活照片)以“年级+专业+学生姓名+自强之星推荐人选”命名的方式,于11月20日上午9:00前发送至邮箱1937648399@qq.com。


附件1:华南农业大学“自强之星”学生申请表.docx

附件2:个人事迹材料.docx

经济管理学院

2023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