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本科生党支部:
为进一步规范我院大学生党员发展工作,扎实抓好党员队伍建设这一基础性工程,保持党组织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中办发〔2014〕33号)及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现有本学期发展党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共预备党员接收
1、确定调查对象(完成时间2022.03.19)
符合以下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在校本科生以及非定向研究生)可确定为调查对象:
(1)成为入党积极分子至2022年3月23日满一年。
(2)经过一年及以上的培养教育,且通过团校推优以及党课培训并取得结业证书。
(3)本科二年级的入党积极分子,上学期绩点排名行政班班级前50%(含50%),本科二年级下学期开始可行政班可专业班;本科三年级要求其上学期绩点在3.20及以上,但存在未重修完的课程的入党积极分子不予发展;毕业班第二学期(即本学期)的入党积极分子不予发展。
(4)培养教育期间(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至今),入党积极分子原则上要参加累计时间不少于40小时的志愿服务活动。其中“校园志愿服务”不少于12个小时数,近半年志愿服务时数不少于12小时数。没有参加志愿服务活动,或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的时间少于规定时数者不予发展。
(5)在本科期间写了入党申请书、已经参与党校培训,但是没有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证明材料的,需要重新撰写并提交入党申请书,按照学院相关规定,讨论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参与党校培训后,方可申请发展入党。2020年起,凡是在本院发展入党的研究生,都要在研究生阶段完成党校培训并取得结业证书。
(6)符合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应由本人在03月19日前向挂钩党支部正式提出申请,提交《入党积极分子手册》至支部,并主动配合党支部开展调查工作。
(7)未出现违法、违纪和严重违反校规的行为。
2、党支部成立调查小组,开展群众调查和民意测评,形成群众调查意见并完成个人面谈
(1)党支部面向挂钩班级,成立以班级入党联系人为主要成员的调查小组(2-3人),其中应至少有1名中共正式党员。调查小组结合调查标准(见附件二及有关通知说明)和《入党积极分子手册》对挂钩调查对象身边的群众进行调查和民意测评(见附件及相关通知说明)。
调查群众应包括:
①调查对象所在班级的同学,调查人数不少于班级人数的1/3;班级同学必须涵盖同宿舍舍友,现班级三人团,现班级党员,其余群众。
②调查对象所在学生组织的同学,调查人数不少于2人;学生组织同学必须涵盖调查对象的上级、同级。
③调查对象所在年级辅导员或所在学生组织指导老师。
④党员调查小组根据调查情况形成群众调查意见(填入党员档案),群众调查意见应更加侧重考虑班级三人团、年级辅导员、学生组织指导老师的意见。
(2)调查小组与调查对象进行面谈谈话。了解其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家庭政治历史,本人、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中存在的问题,学习、工作、生活等表现情况,记录个人面谈情况,并需将谈话内容记录至附件二。
3、确定发展对象(暂定完成时间2022.03.30)
(1)调查小组向支委会汇报调查意见,由支委会集中讨论确定参加支部大会讨论名单。
(2)符合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根据《入党积极分子手册》进行述职后,由普通党员、支委根据评分标准附件五对该名入党积极分子进行评分。
(3)其中,大三大二党小组对大三大二发展对象进行评分。最后汇总分数时,普通党员评分占总分30%,支委评分占总分40%。
(4)自2022年起,学院采取差额确定的方式,推荐人数需为发展计划数的1.2-1.5倍,培养期内,各方面表现优异者排前,并结合党小组评议意见分为三个梯度,分别为40%、30%、30%。最终为各要求筛选后,按照梯度先后顺序确定名单。
(5)3月30日支部需将推荐进入全院述职的发展对象名单发送至党务工作室邮箱。
(6)学院党务工作委员会可根据需要安排支部推荐的发展对象全院述职大会,其后由党务工作委员会对发展对象名单进行讨论,评分占总分30%。
(7)经考察后,对于暂时不能发展的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应指派专人向该入党积极分子反馈,指出其仍需改进的地方,做好帮扶引导工作,鼓励其进步。在其基本具备入党积极分子条件后,适时将其发展为预备党员。
4.学院对发展对象名单进行公示。
5、发展党员政治审查、集中培训
(1)党员发展对象单位(父母工作单位、村、居委会)按相关填写《发展党员政审外调函》,每个发展对象需要调查其父母两个人(特殊情况可以调查其他亲属)。
(2)根据中共教育部党组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党建工作标准》进行24个学时的集中培训。
(3)发展对象集中培训结业名单公示。
6、撰写党员材料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发展对象按照要求填写入党材料。支委会收集汇总拟发展对象的《入党申请书》、自传、党课结业证书复印件、《中国共产党入党培养登记表》、《入党志愿书》、思想汇报等所有材料,严格审查材料是否填写完整(所有签名应手写签名,不能使用签章);《中国共产党入党培养登记表》中“发展对象政治审查情况”一栏需交由相应年级辅导员对发展对象作在校表现、人事档案进行审查并填写,建立党员档案后,提交支部大会讨论。(有关党员材料撰写规范届时有相关说明)。
7、支部大会讨论通过接收预备党员决议的基本程序
(1)书记介绍会议背景,报告会议人数及会议是否有效;
(2)发展对象汇报自己的情况并宣读入党志愿;
(3)两名入党介绍人(正式党员)介绍发展对象情况;
(4)支委会代表向支部大会报告对发展对象审查综合情况、个人经历、档案材料和外调材料,汇报发展对象综合政审是否合格;
(5)与会党员充分讨论发表意见(指出申请人的优点、缺点,提出希望等);
(6)发展对象对党员给予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一一回复;
(7)对该发展对象进行无记名投票;
(8)宣读投票结果;
(9)按照上述程序,对其他发展对象进行逐一讨论,逐人表决,详细记录,不能简化;
(10)会后及时整理材料并上报学院党委审批。
8、党支部委员完善并提交《入党志愿书》等相关党员档案材料,将通表名单报学院党委审批。
9、党员谈话
党委审批前,指派专人对《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并同申请人进行谈话,作进一步的考察。谈话人应将谈话的情况和自己对申请人能否入党的意见,如实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并向党委汇报。
10、党委会讨论审批接收中共预备党员
主要审议申请人是否具备党员条件,入党手续是否完备。申请人符合党员条件、入党手续完备的,可批准其为预备党员。党委批准后,下达《中共预备党员通知书》通知报批的党支部,党支部应及时通知党员本人。
11、入党集中宣誓
二、中共预备党员转正
1、书面转正申请
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前,本人应提前两周向所在党支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和提交中共预备党员手册至支部,党支部要按时讨论其能否转为正式党员。预备党员转正的要求如下:
(1)在预备期内认真学习党章和政治理论,以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遵守党的纪律,履行党员义务,严守党的秘密,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情况;未出现违法、违纪和严重违反校规校纪的行为;
(2)按照相关要求参加党性锻炼活动,积极参与支部各项活动,认真完成支部任务和工作(超过3次及以上不参加支部生活会或故意不完成支部工作和任务的预备党员,应延长预备期的考察);
(3)入党时存在的缺点和不足,预备期满时应有明显的改进。预备期间必须参加不少于40个小时的志愿服务实践,其中“校园志愿服务”不少于12个小时数,近半年志愿服务时数不少于12小时数。
2、党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
党支部成立党员调查小组,根据中共预备党员提交的中共预备党员手册对申请转正的中共预备党员进行群众调查,了解其在预备期内对党的认识,学习、工作、生活等表现情况,学风督导情况,“六个一”工程实施情况,参加支部生活的情况,对在入党时存在的缺点和不足的改进情况,并形成群众调查意见。
3、预备党员跟踪考察
挂钩培养考察人完成对预备党员的跟踪考察,完善预备党员培养考察表(放入党员档案),预备党员培养考察表的撰写规范详见相关说明。
4、支委会讨论和审查
提出转正申请的中共预备党员提交《中共预备党员手册》,进行个人述职后,由普通党员、支委根据预备党员的表现和《中共预备党员手册》进行综合评分(见附件五),并形成党小组评议意见。
党员调查小组、培养考察人向支委会汇报预备党员群众调查、培养考察意见,对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认真进行分析研究,提出能否转为正式党员的意见,形成党小组评议意见(撰写规范见附件四及有关通知说明),提交支部大会讨论。
对延期转正的预备党员,党支部要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列出书面培养规划,继续考察,加大培养力度,使其尽快成熟。预备党员在预备期内出现违法、违纪行为,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5、支部大会讨论是否通过中共预备党员转正决议的基本程序
(1)书记介绍会议背景,报告会议人数及会议是否有效;
(2)申请转正的中共预备党员汇报自己在预备期间的表现,肯定成绩和进步,找出缺点和不足,表明态度和决心,向党组织说明有关问题,并提出转为正式党员的请求;
(3)培养考察人、党员调查小组介绍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的表现和小组讨论的意见;
(4)支委会介绍对预备党员教育和考察的情况,提出能否转为正式党员的意见;
(5)对该预备党员进行无记名投票;
(6)宣读投票结果;
(7)按照上述程序,对其他预备党员进行逐一讨论,逐人表决,详细记录,不能简化;
(8)会后及时整理材料并上报学院党委审批。
6、党支部委员完善并提交发展对象入党材料,将转正名单报学院党委审批。
7、党委会讨论审批预备党员转正名单,下达《中共预备党员转正通知书》通知报批的党支部,党支部应及时通知党员本人。
三、上述事项如有调整,以最后通知为准。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党务工作室:吴铭杰18929880828
熊钰鲜15013085593
中共华南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委员会
2022年3月19日
附件1
提交时间 | 附件 | 发展调查对象 | 提交者 | 接收者 |
2022.3.30前 | 《入党积极分子手册》 | 入党积极分子 | 入党积极分子 | 支部 |
2022.3.30前 | 《入党积极分子民意测评表》(附件一) | 入党积极分子 | 党员调查小组 | 支部 |
《党员调查标准与原始》(附件二) | 入党积极分子 | 党员调查小组 | 支部 | |
《关于吸收入党积极分子为中共预备党员的群众调查意见及小组评议意见》(附件三) | 入党积极分子 | 党员调查小组 | 支部 | |
《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述职评分表》(附件五) | 入党积极分子 | 普通党员、党支委 | 支部 | |
2022.3.30 | 《入党积极分子统计表》(附件六电子版) | 入党积极分子 | 党支委 | 党务工作室 |
待定 | 《发展党员政审外调函》 | 入党积极分子 | 入党积极分子 | 党务工作室 |
待定 | 《转正申请书》 |
| 中共预备党员 | 支部 |
待定 | 《中共预备党员手册》 | 中共预备党员 | 中共预备党员 | 支部 |
待定 | 《党员调查标准与原始》(附件二) | 中共预备党员 | 党员调查小组 | 支部 |
待定 | 《关于中共预备党员转为中共正式党员的群众调查意见及小组评议意见》(附件四) | 中共预备党员 | 党员调查小组 | 支部 |
待定 | 《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述职评分表》(附件五) | 中共预备党员 | 普通党员、党支委 | 支部 |
待定 | 《预备党员统计表》(附件七电子版) | 中共预备党员 | 党支委 | 党务工作室 |